0551-64279121
高新、创新型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它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创新型企业是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具有良好的创新管理和文化,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先进地位,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优势和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
创新型企业的主要特征有:
1.企业内部实现研究与开发的制度化;
2.研究与开发成为企业的核心职能之一;
3.集研发、生产、销售三位一体;
4.形成研发、生产、销售三者互动的健全机制;
5.能通过不断的持续的创新,获得持续性的收益。持续创新是其本质特征。
根据中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具有以下特征的企业可以看作是创新型企业:
1.有自主品牌,不是代工企业;
2.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研发人数在30人以上;
3.有较大的营业规模,年营业收入在8000万元以上;
4.有较好的成长性,年收入增长率在20%以上;
5.有创新性,不是纯模仿企业;
6.有较好的市场地位,在行业或细分市场上居于前5位;
7.主要通过内生方式实现增长,而不是依赖并购方式实现增长。
以上特征至少符合3个以上。创新型企业主要分布在高科技行业、消费品行业以及知识密集型服务业。